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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7/07/30 07:10 記者:編譯彭淮棟/報導

蘋果電腦老毛病不改,過去iPod曾為了電池問題補償用戶,現在iPhone電池還是沒搞好,廿七日吃上第一起集體訴訟官司。

主要問題有二,一是iPhone的電池焊死在機體裡,用戶不能自己換,要交回蘋果處理,而且另付處理費;二是這鋰電池的壽命似乎不像蘋果說的可充電四百次,而是只有三百次。

伊利諾州居民特魯吉洛說,在iPhone上市前以及他購買iPhone前,蘋果和目前獨家提供iPhone系統服務的AT&T公司對以上兩點都沒有講清楚說明白,是「詐欺性的隱瞞」。他代表和他一樣不滿的人提出集體訴訟,控告蘋果和AT&T,要求七萬五千美元(台幣二百四十五萬元)損害賠償。

一般手機的電池裝在機體背後的掀蓋式匣子裡,電池售命告終,買一組新的裝回去就行。但iPhone的電池形同內建式,焊在機體內,非有專門技術和工具,無法拆換。

iPhone 使用高效能的可充電鋰離子電池,設計目標是充電四百次,四百次後還保有八成功能。不過,鋰離子電池的實際次數常有爭議,特魯吉洛則說大約只有三百次。一旦電池壽命結束,用戶必須將iPhone送回蘋果,全部費用七十九美元(台幣二千六百元),外加六點九五美元(台幣二百廿八元)運費。換電池要三天,而且會使手機原先的記憶全部消失。用戶送回iPhone前,必須將記憶內容轉到iTune。

iPhone在六月廿九日風光上市,蘋果一周後才宣布這套電池的更換辦法。iPhone開賣前,許多媒體就報導電池可能構成頭痛問題。非營利性的「納稅人與消費者權利基金」還曾就此警告蘋果和AT&T,要求勿收更換電池手續費,並且應該縮短更換時間,但蘋果和AT&T似未理會。

分析家表示,特魯吉洛有理由提告,因為蘋果如果曉得iPhone有任何問題或電池是個缺陷,就有義務事先透露。

二○○五年蘋果推出iPod,由於電池壽命過短也曾遭到集體訴訟,因而給初期用戶廿五美元現金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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